一、 |
本場地需事前申請,活動前三日接受現場預定或電話預定,長期季租依照本中心季租辦法辦理。 |
二、 |
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場地內進行收費教學之行為。 |
三、 |
身體不適、患有法定傳染病及心臟病、高血壓等不適宜運動相關疾病者,及飲酒者禁止使用本場地。 |
四、 |
進入本場地活動者請穿適當運動服裝、運動鞋,嚴禁高跟鞋、涼鞋、拖鞋、黑膠底鞋、或易造成場地受損之鞋類入場,以維護地板品質。 |
五、 |
嚴禁吸菸、喝酒、嚼食檳榔、口香糖及攜帶雨具、寵物(法定另有規定者,不在此限,例如導盲犬等。)任何食品(開水、礦泉水除外)入場。 |
六、 |
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,如遺失自行負責。 |
七、 |
請注意隨行兒童,勿在本場地嬉戲奔跑,以免發生危險。 |
八、 |
未經本中心許可,禁止照相、攝影、錄音;張貼或懸掛海報、旗幟、標語等。 |
九、 |
各場地使用時,應遵守各場地之安全規則,本中心人員得隨時制止使用具有安全顧慮之行為,如不聽制止,本中心有權強制使用者離開本中心或局部場地。 |